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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摧毁特大跨境卖淫团伙实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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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olice-jctd.com/ 2001年6月6日 警察天地
广东省公安厅5月24日宣布,广东警方经过半年多的侦查,成功摧毁一个由香港疑犯纠合内地疑犯,专门组织内地女子赴港卖淫的犯罪团伙,抓获香港疑犯韩九奴、段文勇和内地疑犯林焕兴、陈汉泉。这是广东警方近10年来侦破的同类案件中最成功的一起,也是犯罪手段最典型的一起。目前此案已移交检察机关审理,准备向法院起诉。
团伙四大主犯
韩九奴,男,46岁,绰号“九叔”,香港居民。原是东莞人,1974年偷渡到香港做小贩,在香港警务处有4项犯罪记录:1989年,依靠妓女维生;1990年,依靠妓女维生;1993年,赌博;1997年,藏毒。 (上图左1)
段文勇,男,30岁,绰号“亚勇”,香港居民。原是陆丰人,1978年到香港。在香港警务处有两项犯罪纪录:1985年,行劫;1990年,管理不道德场所。(上图左2)
林焕兴,女,44岁,肇庆人,绰号“兴姐”,个体户。 (下图左1)
陈汉泉,男,40岁,云浮南县人,绰号“舅父仔”,个体户。 (下图左2)
第一回:卖淫女揭发大案 摧花蛇头作恶多
赴港卖淫女子何某向警方作了血泪控诉,揭开了这起特大案件的黑幕。去年6月25日,何某来到肇庆市公安局治安科,流着泪向民警诉说自己赴港卖淫的悲惨遭遇。何某30岁,但看起来却像中年妇女。她说:“我以前是个靓女,被人骗到香港卖淫糟踏了我,把我害惨了。”何某是肇庆人,在深圳打工,1999年底经人介绍,认识了老乡“兴姐”。“兴姐”告诉她,有一个香港老板想找一些靓女到香港当佣人,每个月收入几千元港币,想不想干啊。何某见一个月能挣这么多钱,便答应了。不久,“兴姐”为她办了往港通行证,将何送到深圳,由“九叔”带往香港。到港后,“九叔”扣下她的证件,告诉她来这里不是当佣人,而是卖淫,卖淫一次可得100元港币,到时结算时,要扣下办证费用1.8万元港币。何后悔莫及,被迫日夜卖淫。她在短短3个月内,共卖淫480多次,过着非人的生活。“九叔”天天跟着她,连来月经也不让休息,带她打针后又逼着她继续卖淫。
去年2月4日,何某的证件到期,要回内地,她向“九叔”要应得的3万元港币,但“九叔”说钱已给了“兴姐”,要她回肇庆向“兴姐”要。何某回到肇庆,向“兴姐”要这笔钱,“兴姐”说钱在“九叔”那里。何某一怒之下,叫人到“兴姐”家讨钱,双方发生纠纷,“兴姐”报警说有人勒索。民警来到带何回派出所调查,何不敢说出事情真相。事后,她越想越觉得“兴姐”是害人精,于是毅然到公安局报案。
民警问“兴姐”叫什么名字,何某说不知道。就在民警调查时,一本刊登香港杂志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这本杂志刊登了一伙香港人与内地人勾结,引诱内地女子到香港卖淫,其中提到肇庆有一个中年女子是这伙人的骨干。民警继续找何某了解情况,同时找其他受害女子调查,查实“兴姐”叫林焕兴,现年45岁,是肇庆市端州区的个体户,她勾结香港人“九叔”组织内地女子到香港卖淫。肇庆市公安局于7月25日对此案侦查,并于8月7日抓获林焕兴。民警从她家中搜出那本刊登有组织内地女子赴港卖淫内容的香港杂志。林焕兴承认,杂志里面提到的“兴姐”就是她。但她只知道参与作案者的绰号:“九叔”、“舅父仔”和“阿勇”,其他具体情况不清楚。这给侦查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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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一本杂志引出主犯 深圳布网缉拿疑犯
案情上报到省公安厅,厅领导对此案十分重视,要求治安巡警总队与肇庆市公安局配合追捕其他在逃的疑犯。9月6日,治安巡警总队和肇庆市公安局联合组成了由10多名民警组成的专案组,经过侦查,查明“九叔”叫韩九奴,经常往来香港与内地之间,组织内地女子赴港卖淫。“舅父仔”真名叫陈汉泉,在肇庆市端州区开大排档,他负责为林焕兴物色内地女子,供韩九奴挑选,他在林焕兴落网后潜逃。但是,“阿勇”的情况一直没有查清。
专案组布下了罗网,等候这几名疑犯出现。10月23日,当韩九奴兴冲冲再次入境准备组织妇女赴港卖淫时,在深圳落网。经审讯,他交代了作案经过,说“阿勇”是香港人,以前是“马夫”,跟他作案,后来自立门户到内地组织妇女到香港卖淫。11月15日中午,民警接到一条线索:陈汉泉悄悄溜回肇庆,躲进了姐夫家里。民警火速赶到陈的姐夫家,冲进屋内。当时陈刚吃完午饭,正用牙签剔牙,见民警登时吓得目瞪口呆,牙签刺进牙肉,流血也不知。11月31日中午,“阿勇”带着马仔到了深圳,对一批湖南籍、辽宁籍女子“验货”,然后到一家酒楼吃庆功宴。民警闻讯后赶到监视,抓获“阿勇”。经审查,“阿勇”叫段文勇,是香港无业游民。此后,专案组历时几个月调查取证,掌握了这个犯罪团伙的罪证。
第三回:四名疑犯内外勾结 一条龙作业赚黑钱
记者昨天来到肇庆市公安局看守所,与落网的4名疑犯交谈。林焕兴被带出监房,只见她戴着一副老花镜,头发蓬松,步履蹒跚。林焕兴告诉记者,自从被抓后,心里压力很大,后悔自己贪钱铸下大错。
林焕兴是在1995年底经人介绍,认识韩九奴的。韩说自己是香港老板,想在肇庆物色妇女到港卖淫,要林帮忙,事成后给他好处。林欣然应允。此后,林焕兴自己物色或通过陈汉泉等人帮助,物色到体貌俱佳、年龄在18岁至25岁的内地女子,以介绍到香港做佣人或娱乐场所当服务员为名,诱骗一些内地女子上钩。这些女子上钩后,林焕兴就通知韩九奴过来“验货”,看看是否符合条件,合格的由林焕兴办好这些女子往香港探亲的通行证,送上往港的车船,并约定由韩在香港接应。
第四回:被骗女子惨遭摧残 黑团伙作恶终落网
她们到香港后,韩九奴等人将她们的证件扣起来,安排她们到旺角一带的别墅或指压场卖淫。他们逼她们日夜不停卖淫,每天少则四五次,多则10多次,有的甚至达到40多次,遇来月经便带去打针,不让月经来,继续卖淫。这些卖淫女个个被摧残得不成人样,有的还得了性病。她们每次卖淫所得款一般为350元港币,卖淫场所收取100元的钟房费,余下由“马夫”、韩九奴、卖淫女子各分得60元、90元和100元。卖淫得款先由韩扣起,离港时双方再结数。结数时,韩一般要扣除卖淫女子的食宿费及150至180个钟钱,即1.5万至1.8万元港币,并将该笔钟钱支付给林焕兴作为费用及利润。林、陈每介绍成功一个,可得1500元至2000元。
1998年起,原来追随韩九奴充当马仔的段文勇,羽毛渐丰,也有样学样,多次伙同韩九奴或单独潜入内地,以同样方式与林焕兴、陈汉泉等人合作,组织内地女子赴港卖淫。现已查明,该团伙4年多时间里,已先后组织多批妇女赴港卖淫。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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